临时生活救助的给付
江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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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临时生活救助的给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1100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81014040572G4000511002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阴市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281014040572G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7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家庭或者个人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急难型困难家庭。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医疗费用等支出过大,收不抵支,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生活必需支出指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最低限度的费用支出。 医疗费用支出指家庭成员患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三)困境个人。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对象。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江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1、所填内容应真实正确无误。2、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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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临时救助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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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无法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支出型家庭收入和重大支出材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村(社区)社保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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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份证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1、所填内容应真实正确无误。2、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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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 审核 18工作日 符合法律规定
3 审批 1工作日 材料齐全、程序合法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理时间不包含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所需的时间,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基础上所需的办理时间。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享受临时救助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申请临时救助对户籍有何要求?
答:
本市户籍居民和持有本地居住证、实际在澄居住满2年(含)以上,且在本市连续2年(含)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常住居民方申请临时救助。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10-86861519;现场咨询:江阴市澄江街道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1519办公室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0510-86861523;现场投诉:江阴市澄江街道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1521办公室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6415000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申请办理该事项的权力,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力。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江阴市人民政府
电话0510-86825620、86825629
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60号,江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01/405办公室 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
网址http://www.jiangyin.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江阴市人民法院
电话0510-86849200
地址江阴市天平路1号
网址http://jsjy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7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510-86861519;现场咨询:江阴市澄江街道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1519办公室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0510-86861523;现场投诉:江阴市澄江街道澄江中路9号市政大厦1521办公室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64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