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江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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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002014107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28101404259474002014107002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阴市长江路188号3楼;373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国资委 团省委 省工商联转发人社部等十部委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7号)第四点:切实落实见习补贴政策。各地要继续按照苏政发〔2015〕90号、苏财社发〔2019〕161号、苏人社发〔2019〕112号文件相关规定,及时规范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发放就业见习补贴。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对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的港澳台大学生,享受大陆高校毕业生同等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基地2022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期未满的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继续给予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②《关于深化苏港澳多领域合作若干措施》(苏办厅字〔2020〕5号)22条:鼓励和支持港澳大学生来江苏见习,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并在当地办理相关就业登记的,按规定给予见习生活补贴。③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符合条件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关于实施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12号):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基地已经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④关于深化苏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实施意见(苏办〔2018〕44号)65条:鼓励和支持台湾地区大学生来我省见习,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并在当地办理相关就业登记的给予相关的生活补贴。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①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5号)第七条深入开展就业见习。……对符合条件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并由见习工作部门统一购买见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②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十二)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十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③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第十条 就业见习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2019年至2021年,就业见习补贴对象扩大至16-24岁的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一般为3-12个月。 2.补贴标准。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基地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④关于实施三年十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12号)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见习对象。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毕业时间不足三个月(见习期为 6 个月的可向前延伸到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都可以参加就业见习。(七)及时发放见习补贴。各级人社部门要根据见习人员考勤记录,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就业见习补贴可用于见习基地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各见习基地也要对见习人员发放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原省本级见习计划相应的就业见习经费已按各市的年度就业见习计划,一并划拨至各市财政账户。

  • 增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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