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支付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基本编码 | 320536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281MB1512980N432053600200005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阴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281MB1512980N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59-C69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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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2.本表内容应真实反映。 |
查看更多 |
2 |
病历资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1.本表以自愿为原则。2.本表内容应真实反映。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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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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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3工作日 |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2 | 审核 | 0.3工作日 | 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
3 | 办结 | 0.4工作日 | 按照审核结果做出相应决定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即办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生育津贴标准是怎样的?
答: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日计发基数为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
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1)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510-12345;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江路188号三楼C59-C69综合窗口,邮政编码21440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0-88020215;现场投诉: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江路141号江阴市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214400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0-86415000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申请人依法享有符合条件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力,对该事项办理依据或审批条件等的知情权、咨询、投诉、申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的权力 |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
部门 | 江阴市人民政府 |
电话 | 0510-86825620、86825629 |
地址 | 江阴市澄江中路60号,江阴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01/405办公室 司法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科 |
网址 | http://www.jiangyin.gov.cn/ |
行政诉讼 | |
部门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电话 | 0510-86849200 |
地址 | 江阴市天平路1号 |
网址 | http://jsjy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