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该证明由省教育厅直接提供,无需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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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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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其他
|
来源渠道说明 |
港澳台地区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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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填报须知 |
该证明由省教育厅直接提供,无需本人提供。 |
受理标准 |
格式文本,不需要本人提供。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
备注 |
仅限港澳台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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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体检合格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由体检医院填写
|
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体检合格证明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其他
|
来源渠道说明 |
指定体检医院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填报须知 |
由体检医院填写 |
受理标准 |
现场确认通过的申领人在规定时间段内到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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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个人承诺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填写清晰,签名工整
|
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个人承诺书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来源渠道说明 |
教育部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填报须知 |
填写清晰,签名工整 |
受理标准 |
截图上传网上能清晰呈现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
备注 |
在申报系统中上传 |
|
4 |
申请人近期相片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
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申请人近期相片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一寸 |
填报须知 |
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
受理标准 |
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
备注 |
1寸白底免冠彩色,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
|
5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
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其他
|
来源渠道说明 |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填报须知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
受理标准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
备注 |
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
|
6 |
学历证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未能通过比对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师、幼师和中职校学历除外)。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学历证书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其他
|
来源渠道说明 |
毕业院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填报须知 |
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未能通过比对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师、幼师和中职校学历除外)。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受理标准 |
学历信息经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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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仅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可暂缓提交学历证书,但应提供申请人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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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户籍材料/居住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并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在当地申领的江苏省居住证(或江阴市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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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户籍材料/居住证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来源渠道说明 |
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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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无 |
填报须知 |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并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在当地申领的江苏省居住证(或江阴市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受理标准 |
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校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0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作为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
4.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 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市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
备注 |
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4.驻我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5.在我省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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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身份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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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身份证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来源渠道说明 |
公安部门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
受理标准 |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
备注 |
本人现场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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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其他
|
1份
|
必要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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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材料名称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材料类型 |
原件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表格下载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示例样表
|
来源渠道 |
其他
|
来源渠道说明 |
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心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填报须知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
受理标准 |
材料齐全,真实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
备注 |
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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